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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9成澳人支持曝光不法行径

维州推新法保护记者和告密者私隐

一项里程碑式的调查显示,压倒性多数的澳人支持采取措施保护告密者及其通过媒体披露内幕的权利。与此同时,维州也通过了新闻保障法,从而为披露内幕者及记者提供了有力的保护。

这项全国性的调查结果证明“澳洲人讨厌‘打小报告者’”的观念是错误的。该报告同时也为联邦政府兑现承诺,引进保护告密者的相关法规提供动力。

此项调查采访了1211人,结果发现,五分之四的受访者都“支持”知情者披露内幕信息,曝光不法/不道德的行为。而多达87%的受访者则认为告密者有权使用媒体,以让公众注意并了解贪污和其他非法、不道德以及令人憎恶的活动。

大多数受访者表示,弊端揭发者应当首先尝试官方渠道。半数人认为“太多”的信息不为公众所知。26%认为已被公开的信息量“刚刚好”,只有7%的人希望有关利益方封锁更多的信息。60%的人支持告密者大公无私,甚至大义灭亲地公开违法和不道德的内幕消息。

带领Griffith大学和墨尔本大学的研究人员进行这项调查的A·J·Brown称,这个调查结果驳斥了澳洲人拥有“反举报”(anti-dobbing)文化的说法。

与此同时,维州政府于周三通过新闻保障法(shield law),此后新闻记者将有权在法庭上拒绝披露他们所获信息的机密来源。根据现行的法规,记者如果不愿透露信息来源,则将以藐视法庭的罪名被责以罚款,甚至入监。根据新法,记者不必非得在法庭上提供证据。

但是,如果法官认为公布信息来源有益于公共利益的话,那么他们有权推翻这一保护法,强令记者公布相关信息的来源。但博主或活动分子并不在新法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