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停车告票就上庭?或被罚更多
多伦多的市民今后上法庭挑战告票失败,可能要支付附加费。市政府的职员正探讨是否要向上诉失败的市民,征收$12.75的行政费用,用以弥补滥用泊车告票上诉机制的人对法庭所造成的负担。
多伦多的政府管理委员会的议员将考虑设立一个停车告票罚款制度,官员认为这些变化将减少那些希望罚款减少,或者发罚单的停车执法人员无法出庭,而不需要支付罚款的司机上庭的请求。
据多伦多太阳报报导,市府的停车罚单处管理者法博兹(Anthony Fabrizi)坚持道,这绝对不是抢钱,这的的确确是给这件事情分类。
去年全市近280万停车罚款通知单当中,有约11%的司机请求上庭。大多数要求庭审的人,最后被确认为有罪。
鉴于上庭的请求比例已从2004年的2.5%跃升至11%,法博兹认为,人们并不是像预期那样在处理停车罚单方面适当的使用法院。他认为,法院的时间应该用于审理合法纠纷。
鉴于只有40%的司机,在他们的审讯日出庭,法博兹认为,这表示大部分人的真正意图,并不是为了寻求合法。
他说,市府预计做这项调整不会带来更多的收入。
政府管理局主席,议员安斯利(Paul Ainslie)同意这项更改。安斯利说,“如果你犯了罪,无论是停车告票或超速罚单,为何管理这件事情费用要由一般纳税人买单呢?”
市政官员还建议降低残疾人士保留区违规停车罚款,从450元将至300元。报告强调300元的罚款有足够的威慑力,且惩罚没有过度。
管理局成员,议员麦康奈尔(Pam McConnell)称,这项减少罚款提议 “极不恰当”,因为这些车位是保留给那些需要它的人们。她认为,这些地方都非常抢手,应该是禁止的(没有停车证不能停)。不知道为什么会降低罚款。
不过多伦多市长福特表示,不赞成这个做法,说会同职员商讨是否有其他方法。
减法庭拥挤 多市倡增泊车告票败诉附加费 被斥敛财
愈来愈多收到告票的司机选择打官司,令到法庭十分挤拥。 (资料图片)
多伦多市府官员的一项报告建议,对於「吃」了泊车告票而选择上庭抗辩,但是最终被判罪成的人,要收12.75元的附加费。不过市长福特已经表态,他反对该做法。
市府官员的这个报告,要在下周市议会政府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做初步决定,但市长福特昨天在接受媒体访问时已经表示,不同意收这种费用。
他说,人们应该有权选择上庭抗辩他们的泊车告票,也不应该因为这样做而受到惩罚。收取这样的费用,会被人感到是敛财,而「我不支持敛财的行为」。
市府官员称,近年来收到告票而选择上庭打官司的人数呈现上升趋势。2004年,拿到告票的司机当中仅2.5%选择出庭,到了去年,该比例升到11%。但是,虽然选择出庭的人增加了,但最终许多人并没有到场,缺席者占到60%。这麽多的人要求出庭,令到法庭系统十分拥挤。
市府官员表示,打算徵收的法庭费,就是希望提高法庭效率。
许多司机收到告票之後,选择出庭,主要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是希望减少罚款。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司机认罪,那麽罚款可以平均减少一半。这就吸引了许多人选择出庭。
更有些司机期望开出告票的警员无暇出庭,令到检控有机会撤销。
福特倡重罚占用残障泊车位
不过,虽然福特不同意开徵这个费用,但他认为市府可以提高占用残障人士泊车位司机的罚款。他认为,这类罚款可以尽可能提高,甚至应该将这类车辆拖走。
他说,有的人占用残障人士的泊车位,无非是买咖啡或者甜圈饼,结果累到残障司机找不到泊车位,这样做很不应该。
停车附加罚款 市长福特反对
多伦多市长福特22日表示,为了吓阻收到违规停车罚单的司机而开徵附加罚款,对那些司机不公平,他不能支持。
市政府官员21日公布的一份报告建议,以後一旦被法官判决罪名成立,要在原来的罚款额上,再加上12.75元的附加罚款,旨在吓阻收到罚单的司机滥用司法管道。撰写该报告的市府官员认为,许多司机实际上不是真的想在法庭上讨回公道,而是心存侥幸,希望开罚单的市政执法员无法出庭作证,或者能获法官开恩削减罚款额。
但市长福特22日对媒体说∶「我真的不能说同意这份报告的建议,我先要徵询一下市府官员的意见,这就是我准备做的。」
他接著说∶「我认为,人们应该拥有在法庭上要求撤销罚单的权利,不应惩罚上法庭寻求公道的人┅┅这可能会被视为巧取豪夺的行为,我不支持。」
一位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透过法律管道寻求公道和正义是宪法赋予所有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阻碍、或者试图阻碍运用这种权利的法律、法规自然侵犯了加拿大公民的基本权利,旨在吓阻市民走法律管道的多伦多市府官员开徵附加罚款建议,因此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