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一向厌恶和省政府单位打交道,因为这些「地方」政府更难受法院监管,於是这些单位的权力这些年来一直在暗中膨胀。以管驾照的单位来说,自从给 ICBC负责之後,更是一面倒,他们要怎样就怎样。有一位客户被警员抄牌,因为怀疑是在停牌期间驾驶,警员把车子扣住。後来检察官不起诉他,那便等於罪名不成立,扣留的车子要解放出来,拖车费和停放费都应还给当事人才对,但政府居然不肯负责。
又有一位人士上星期打电话来说,他朋友从欧洲回来,车牌过期了要换新的,但驾照办理处不换,因为说他不住在此。查车牌只要没过期三年都可以换新,除非你是永远不住在此地,不然你暂时离开,车牌不可以不换给你,但偏偏这类事件笔者不是第一次听到。总之,给你车牌好像是件天大的事情,卑诗驾照处一不喜欢移民,二不喜欢让他们开车。
又有一位客户枫叶卡过期了,去考驾照又被阻挠,说没有有效的枫叶卡不能考。这又是不合理的,因为枫叶卡过期并不代表就没有居民身分。此人换卡等了一年多,移民局换卡要你等两百多天,海外工作的则要等更久。那移民法说明此人是继续有居民身分,你驾照处的职员却自以为是说人家不可以考车牌。
找律师不是不可以,但费用则不是一般人愿意为这类事付出的代价,於是这些人便是投诉无门给人欺侮。在这个社会,律师虽然不是什麽好家伙,但多有律师行使的法律诉讼,便会比较进步和公平。
移民局原本也是霸道集团,但移民通常为了取得或保留身分愿意打官司。於是,移民局虽然还是恶霸一名,但也要常面对司法,总算有管制它的平衡力量。像温哥华的教育局和驾照处则没人告它,也没社团找它们讨论问题,所以日子久了,就变成权力机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