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是世界上最复杂和繁琐的法规。在美建国以来的200多年中,通过了许多有关移民的法案。每次修改,都给一部份人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但也使另一部份人失去了机会。总的来说,美国移民法的修改,现在给越来越多的人带来的已不是机会了。换言之,美国的移民大门越关越紧了。
早年谁想来美国都可来
1882年前,除了娼妓、精神病或其它重病患者外,美国可说是个谁想来都可以来的国家。但后来由于中国廉价劳工大规模地输人,引发社会严重不满,国会1882年通过《禁输入中国劳工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禁止在1943年以前输入中国劳工。1943年《废除禁止输入中国劳工法案》正式规定中国居民可以移民美国。
加州大学经济学教授汉森(Gordon Hanson)指出,1924年前,美国有个开放边界的政策,那时每个出现(在边界上)的人,都可进美国。
早期的开放政策,反映了美国建国初头一百年需要大量移民来开发和建设,因此对移民几乎是来者不拒。当年的美国也全凭这一极有成效的移民政策,能在短短百来年间即由东向西快速拓展,为发展成一个世界强国打下了基础。
1921年美国会首次正式制订移民配额,规定每国每年进入美国的人数不得超过1910年该国公民在美总数的3%。1924年《种族法案》规定除西半球国家外,全世界所有其它国家每年移民总数不得超过15万。
从1921年到1952年为美国移民法中期阶段。在此时间,移民法趋于保守和相对静止,反映了美国随移民垦荒时代的结束,开始拒移民于门外。
开始拒移民于门外
1952年的《移民与国籍法》(the 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融合了以往有关移民的全部法案法规,为现今美国移民法的基础和框架。该法与1965年国会通过的修改案,废除了原来的国籍配额,并优先考虑家庭重聚,保护国内劳工市场以及看重技术移民。
汉森教授说﹕“1965年移民法改变给美国带来了一个非预期的结果,即移民人潮由欧洲人转变为亚洲人和拉丁裔人。”
来自亚洲、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国家的移民所占的比率从50年代的30%增加到70年代的75%。相反,来自欧洲、加拿大的移民,由50年代的新来者中占大约70%,于70年代中暴跌至约占20%。
于此同时,美国一跃而成世界头号强国,成了各国移民首选,而美国的工会,利益集团都纷纷参与到移民政策的制定中,使美国开始关紧移民的大门。
大赦是尝试控制非法移民
为华人移民熟知的1986年移民大赦,实质是美国控制非法移民的一次尝试。《1986年移民改革与控制法》大赦了270万左右非法移民。这也是美国第一个要严惩雇用非法移民雇主的移民法。雇用一个非法移民对雇主惩罚高达1万美元。屡教不改的雇主甚至会面对刑事惩罚。